早在2025年7月法律修订之前,对享有辅助保护权的人士的家庭团聚就受到严格限制。实际上,每月最多只能发放 1000份签证。根据新规定,这种有限的团聚 在2027年7月23日之前基本暂停。只有特别困难的情况才能获得例外。
谁会受到家庭团聚暂停的影响?
法律依据见《居留法》第 104 条第 14 款。据此,该 规定仅适用于享有辅助保护的人。这些人既未被《日内瓦难民公约》认定为难民,也未获得庇护,但在原籍国仍面临酷刑、死刑或其他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等严重危险。
根据外国人中央登记处的数据,2025 年年中,约有381,000 名获得辅助保护的人居住在德国,其中约 296,000 人来自叙利亚。对于这些人来说,暂停意味着他们暂时无法合法地接来最亲近的家人——除非存在公认的困难情况。
然而,获得承认的难民、有权获得庇护的人以及持有定居许可证或欧盟蓝卡的人不受此限制。对于这些群体,家庭团聚原则上仍然可行。
案例:家庭申请从约旦迁居
当前案件涉及一个在约旦合法居住超过 13 年的 叙利亚家庭。2024 年 12 月,妻子和几个未成年子女向德国驻安曼大使馆申请了家庭团聚签证。丈夫和父亲于2022 年 10 月进入德国,并于2023 年初获得了辅助保护。
然而,负责此事的外国人管理局和德国大使馆于2025年4月拒绝了签证申请。理由包括:生活来源不足,住房面积不够,以及家庭生活可以在第三国(此处为约旦)继续。
该家庭对这些决定提起了诉讼。在诉讼程序仍在进行期间,家庭团聚暂停令生效了。
法院:当前法律状况始终是决定性因素
首先,柏林行政法院认定,在签证发放诉讼中,原则上适用作出裁决时现行的法律规定。这意味着:即使该家庭在法律修订前已提交申请,法院仍必须适用新规定。
由于在法院作出判决时,对享有辅助保护权的人士的家庭团聚政策已经暂停,法院认为 申请签证已无法律依据。因此,根据《居留法》第 36a 条规定的正常家庭团聚已不再适用。
暂停执行是否违反欧盟法律或《基本法》?
然而,法院审理的核心问题却是另一回事:该家庭辩称, 暂停家庭团聚违反了欧盟法律和德国基本法。
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欧盟法律优先于德国法律。这意味着:当德国法律与欧盟法律发生冲突时,通常不得适用德国法律。这种所谓的优先适用原则也适用于联邦法律,例如《居留法》。
但在叙利亚家庭的案件中,法院认为暂停家庭团聚并不违反欧盟法律。欧盟法律和《欧洲人权公约》均未要求德国允许享有辅助保护权的人士进行家庭团聚。欧盟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获得承认的难民,但并不同样适用于享有辅助保护权的人士。
法院认为,暂停家庭团聚并不违反德国《基本法》。虽然《基本法》第6条对 婚姻和家庭给予特别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团聚是自动享有的权利。如果存在客观理由,且仍有机会考虑特殊困难情况,立法者可以对家庭团聚设置时间限制。
法院还提到了2016年之前关于暂停家庭团聚的决定。这些规定在当时也被认为符合宪法。
重要提示:暂停并不意味着完全排除,仍有例外情况。人道主义规定,例如《居留法》第 22 条和第 23 条的规定仍然适用。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即使在暂停期间,也可以颁发居留证。
为什么没有认定为困难情况
柏林行政法院还审查了根据《居留法》第22条,出于人道主义原因(例如特殊的个人困境)是否可以进行家庭团聚。但为此必须存在非常严重的个人情况。
法院认为,本案中不存在这种情况。该家庭已在约旦生活多年,在那里获得援助,并声明没有严重疾病或残疾。
此外,法院认为没有强有力的理由要求家庭生活必须完全在德国进行。法院指出,阿萨德政权倒台后,叙利亚的局势已经发生变化,原则上家庭团聚在叙利亚也是可能的。
因此,柏林行政法院最终认定,本案不存在特殊困难情况。
判决对受影响者意味着什么?
该判决确认了当前的法律状况:自 2025 年 7 月 24 日起,对享有辅助保护权的人士的家庭团聚政策将暂停两年,在 2027 年 7 月 23 日之前原则上无法实施。在此之前,家庭团聚政策就受到严格限制,每月最多只允许发放 1000 份签证。
对当事人而言,这意味着:目前无法正常办理家庭团聚。只有在非常罕见的例外情况下,才能根据人道主义原因审查是否可以办理困难家庭团聚。但条件非常严格,远远超出了家庭分离的正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