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计划:审查公民身份
据多家媒体(包括《纽约时报》)报道,唐纳德·特朗普领导的政府计划加大启动所谓“撤销归化”程序的力度。所谓“撤销归化”,是指对已归化入籍者事后撤销其公民身份。
具体而言,首批案件预计约有400起。相比之下,1990年至2017年间,此类诉讼总数仅略超过300起。负责此事的司法部将其称为“第一波”。这表明未来可能会有更多诉讼接踵而至。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美国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此类措施。如果公民身份最初是通过欺骗或虚假陈述获得的,则可被剥夺。例如:
- 在入籍程序中提供虚假身份信息
- 隐瞒的犯罪行为
- 假结婚
- 入籍条件未满足
- 未满足的居留期限
- 缺乏“良好品行”(品格适格性)
在这种情况下,将由法院裁定是否应撤销入籍。
官方将此举描述为打击欺诈的措施。然而,剥夺国籍被视为对个人权利的最严重干预之一。因此,批评者担心该措施可能会对许多归化公民产生威慑作用。
德国:是否可以剥夺公民身份?
简短的回答是:是的!但在德国,相关法律规定比美国严格得多。公民身份受到《基本法》的特别保护。
《基本法》第16条规定了一项核心原则。该条规定:如果剥夺某人的德国国籍会导致其成为无国籍人 ,则不得剥夺其德国国籍。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依据法律才能剥夺国籍。因此,根据《基本法》,不得以一刀切或出于政治动机的方式剥夺德国国籍。
例外情况: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国籍?
尽管《基本法》提供了保护,但在德国也存在可以撤销国籍或撤销归化身份的情况。相关的主要规定载于《国籍法》(《国籍法》第28条、第35条和 第35a条)
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丧失德国国籍:
- 通过欺骗、威胁或贿赂手段获得入籍
- 或者在入籍程序中 故意提供 虚假或不完整的重要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当局可以追溯撤销入籍。这意味着:从法律上讲,该国籍将被视为从未获得过。原则上,入籍后十年内均可撤销入籍。
需要强调的是:当局不得对这类案件进行一刀切的审查。只有在存在具体且有理有据的嫌疑——例如涉嫌欺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下,才允许对入籍进行事后审查。在没有具体嫌疑的情况下进行事后审查,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此外,自2025年12月起,凡是通过欺骗、威胁、贿赂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获得德国国籍者,将被禁止申请入籍,禁期最长可达十年。
不过,这方面也有明确的限制:当局必须对每个案件进行仔细审查,且撤销国籍有法定的时限。此外,关键的一点是:如果撤销国籍会导致当事人成为无国籍人,则不得撤销其德国国籍。
其他特殊情况:丧失德国国籍
除了撤销入籍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可能导致丧失或被剥夺德国国籍。
例如,德国公民在取得其他国籍时,可以自愿放弃德国护照。但自2024年起,德国允许双重国籍。自那时起,只有当另一国不允许双重国籍时,才需要自愿放弃德国国籍。
此外,如果某人未经国防部批准,加入其同时拥有国籍的某国武装部队,其德国国籍可能会被剥夺。
此外,如果某人参与了恐怖组织在国外的武装行动,也可能面临丧失德国国籍的风险。但在此情况下同样适用以下原则:只有当该人因此不会成为无国籍人士时,才可吊销其德国护照。
结论:美国与德国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美国当前的动态表明,在某些情况下,该国允许剥夺公民身份——尤其是当入籍程序中存在欺诈行为时。与此同时,关于这一手段可能被用于政治目的的批评声也日益高涨。
在德国,关于丧失国籍的规定要严格得多。国籍受《基本法》保护,只有在极少数例外情况下才会丧失。
对于申请入籍者和已入籍者而言,这意味着:一旦获得德国国籍,原则上该国籍是稳固的——只要是依法获得且不存在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