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希望取消对寻求庇护者的工作禁令
该计划的核心是取消对寻求庇护者的工作禁令。根据内政部的计划,寻求庇护者原则上 在德国居住三个月后即可工作——无论其庇护申请是否已获得批准。
此外,还有一项新规定:即使当事人仍住在初始接待中心,也可以开始工作。到目前为止,这往往是一个障碍。
根据该部的说法,工作不会影响庇护程序的进程或结果。无论工作与否,程序都会继续进行。工作也不自动产生居留权。一位发言人解释说:未获得保护身份的人必须继续离开德国——即使他或她在此期间曾工作过。
以下情况不包括在计划中的规定中:
- 已遭拒绝的庇护申请者
- 在庇护程序中不配合的人,例如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身份的人
不应强制劳动。这项改革只是创造工作机会,而不是强制劳动。
尽管正在申请庇护,仍可工作?以下是当前的法律情况
目前,寻求庇护者何时可以就业的期限和条件在《庇护法》第 61 条中有规定。
目前的情况是:
- 在申请庇护后的头三个月内,禁止工作。
- 只要寻求庇护者有义务住在收容所,通常就不允许工作。
- 该居住义务最长可达六个月,在某些情况下也可更长。
- 如果六个月后庇护程序仍未结束,原则上可以允许就业。
对于来自所谓安全原籍国的人,规则特别严格。来自此类国家并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之后提交庇护申请的人,在 整个庇护程序期间原则上不得工作。
计划中的改革将大大减少这些障碍。未来,通常在三个月后就可以开始工作——即使程序还在进行中、必须住在收容所里,或者寻求庇护者来自安全的原籍国也是如此。
改革的宗旨:加快融合进程
内政部长多布林特以融合为理由解释了该计划。这位基社盟政治家在接受《星期日图片报》采访时说:“来到这里的人应该能够工作——而且要尽快工作。”融入工作环境是最好的融合方式。“目标是通过工作参与社会。”工作的人会更快地独立,更能参与社会生活。
寻求庇护者原则上应被允许保留其收入。但如果他们根据《寻求庇护者福利法》领取福利,则其收入应计入住宿和餐饮费用等支出。
据内政部称,改革的目标还包括减少对政府福利的依赖。有收入的人应更多地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
该计划受到赞同和批评
联邦政府内部对此计划表示赞同。社民党代表们欢迎让寻求庇护者更快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想法。社民党副党团主席索尼娅·艾希韦德对路透社表示,该党长期以来一直要求允许寻求庇护者在三个月后开始工作。
然而,庇护专家们认为该计划存在矛盾之处。他们指出,虽然寻求庇护者可以提前工作,但如果他们的申请被拒绝,他们仍然必须离开该国。雇主必须考虑到,如果未获得保护身份,雇佣关系就会终止。
此外,批评者们认为这与内政部长迄今为止的移民政策相矛盾。亚历山大·多布林特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一直主张采取更严格的庇护政策。他提倡所谓的移民政策转变,增加驱逐出境人数,并减少所谓的“吸引因素”,即使德国对移民特别有吸引力的因素。
然而,内政部强调,这并不存在矛盾之处。因为工作不会影响庇护程序。未获得保护的人仍必须离境——即使他或她之前曾工作过也是如此。
结论:现在怎么办?
为了实施新规定,需要修改法律。据内政部称,将在 欧洲共同庇护体系(GEAS)改革框架内建立法律基础。
联邦议院目前正在就这项改革进行磋商。计划中的修改能否以及何时生效,取决于后续的立法程序。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立即就业计划”得以实施,许多寻求庇护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门槛将大大降低——但获得庇护身份的条件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