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因没有收入而被拒发居留证
申请人是塞尔维亚人,已在德国生活了数年--最初是容许居留,从 2022 年起根据AufenthG 第 25b 条("可持续融入的居留许可")获得居留许可。由于患有慢性疾病,她被认为永远无法工作。
当申请人希望延长其居留许可时,外国人管理局拒绝了其申请。该局确实证实该妇女因病无法工作。然而,该局认为,缺乏生活来源并不完全是由疾病造成的 。
当局认为,即使该妇女身体健康,她在劳动力市场上也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该办公室指出,申请人年龄偏大、缺乏专业资格和语言能力有限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当局认为,只有在疾病是无法工作的唯一原因的情况下才可例外。由于在此情况下有几个因素起作用,当局认为没有任何权利延长居留许可。
该妇女对此提出上诉。行政法院最初维持了当局的决定。然而,高等行政法院(OVG)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责成当局延长居留许可。当局随后提起上诉,并将案件提交至联邦行政法院(BVerwG)。
根据 AufenthG § 25b 获得居留许可
根据《居留法》(AufenthG)第 25b 条的规定,在德国居住多年并可持续融入德国社会的人可以获得居留许可--即使他们最初是出于人道主义原因来到德国(例如,获得容许居留)。
AufenthG 第 25b 节的要求主要包括
- 德国永久居留
一般来说,至少要有六年不间断的合法居留时间(有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母则为四年)。持有容许逗留许可证、居留许可证或居留许可的时间也可以考虑在内。 - 对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承诺
AufenthG 第 25b 条要求当事人声明尊重德国宪法秩序。 - 保障生活资料
生活资料必须主要靠独立保障,即主要靠工作,而不是靠社会福利。例如,在生病、残疾、照顾亲属或照看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可以放弃这一要求。 - 可持续融入
证明当事人已融入德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例如通过"生活在德国 "测试、语言技能(至少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 A2 级)、工作、子女入学率或社会承诺。 - 无重大刑事犯罪
一般来说,必须没有轻微以上的刑事犯罪记录。 - 澄清身份
必须始终澄清身份和国籍;必须出示相应的证件或证明无法获得这些证件。 - 对递解出境没有兴趣
必须没有递解出境的严重理由(如安全威胁、极端主义行为)。 - 子女就学情况或教育情况
对于有子女的家庭,还要检查子女是否定期上学或完成学徒培训。
即使生活无保障,也可在生病时获得居留许可
虽然联邦行政法院(BVerwG)正式裁定移民局上诉得直,但它澄清了一些重要原则,这些原则也将适用于今后的许多类似案件。
法院认为,一个人是否能够 "主要自食其力 "的问题不应基于对各种因素的整体评估。决定性因素是疾病、残疾或年龄是否是一个人无法工作的主要原因。如果还有其他原因,如学历低或劳动力市场机会少,这一点也同样适用。
这意味着健康限制不一定是丧失工作能力的唯一 原因,但必须是决定性原因。
法院援引了法律的措辞来证明其裁决的合理性:《联邦法典》第 25b 条第 3 款旨在保护那些非因自身过错而无法 保障其生计的 人。这也与《国籍法》(StAG 第 10(6)条第 1 句)和《居留法》(AufenthG 第 9(2)条第 6 句)中类似条款的判例法相一致。
因此,该判决加强了因健康原因无法工作的人的权利。他们有权要求对其居住权进行公平的逐案评估。
尚未结案
尽管联邦行政法院做出了澄清,但还是将案件发回高等行政法院(OVG)。原因是:高等行政法院假定移民局受以前对申请人融入社会的评估的约束,例如,她已经对德国的法律和社会秩序有了足够的了解(《移民法》第 25b (1) 条第 2 款第 2 句)。
然而,联邦行政法院明确指出,这些要求并不自动继续适用。在更新居留许可时,当局必须重新审查是否仍符合融入要求,即当事人是否仍能讲足够的德语、参与社会生活并致力于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
因此,在对申请人的情况做出最终决定之前,OVG 现在必须审查她是否符合 AufenthG 第 25b 条规定的所有居留许可要求。
判决对移民的意义
该判决为那些因健康或年龄原因而无法工作,但其居留许可与生计保障相关联的人提供了法律确定性。
今后,当局将不再被允许对某人因多种/不同原因而无法找到工作的原因进行整体评估。唯一的决定性因素是疾病或残疾是否是主要原因。
对于受影响的人来说,这意味着
- 根据《德国居留证法》第 25b 条,即使您无法谋生,疾病、残疾或年老也足以让您获得居留许可。
- 只要健康限制是决定性因素,其他原因--如语言能力有限或缺乏资格--不得对决定产生负面影响。
- 所有其他法律要求--如足够的德语知识、融入社会和最短居留时间--仍必须得到满足。
因此,该裁决强调了居留权的社会保护功能:任何因健康限制而无法工作的人都不应处于不利地位,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获得在德国合法居留的公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