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居留:定居许可何时失效?
居留许可虽为无限期,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永久有效。《居留法》第51条对居留许可何时失效作了规定。
在国外逗留期间,有两条条款尤为重要。
规则第1条:在国外停留满六个月后,居留许可即告失效
原则上,如果持有人离开德国且未在六个月内重新入境, 则可能丧失居留许可(《居留法》第51条第1款第7项)。但如果外国人管理局在离境前批准了更长的期限,则可能存在例外情况。
此外还有其他例外情况。年满60周岁且在德国合法居留至少15年的人,重新入境的期限为 12个月,而非6个月。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这一规定也适用于持有定居许可的配偶。
另一项例外情况适用于已在德国合法居留至少15年的人员。如果其生活有保障且 不存在驱逐出境的理由,即使在国外长期居留,定居许可也不会失效。
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逾期仅是因为该人在原籍国履行了 法定兵役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在兵役结束后的三个月内重新入境,居留许可便不会失效。
规则第2条:离境时居留许可失效
此外,居留许可也可能在更早的时候失效——即在离开德国时便已失效(《居留法》第51条第1款第6项)。当某人离开德国并非只是暂时离开,而是永久离开时,即属于这种情况。
这意味着:如果某人将生活重心永久转移至国外,即使未满六个月,其居留许可也可能被撤销。例如,在国外设立新的主要住所、与配偶共同居住,或在国外长期就业等情况,均可作为撤销居留许可的依据。
法院作出了什么裁决?
巴伐利亚行政法院驳回了原告的申请。法官认为,其居留许可已失效这一点不存在任何严重疑点。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有以下几个理由表明该女子已永久离开德国,并将生活重心转移到了奥地利:
- 原告于2023年5月在奥地利登记了其主要住所
- 她嫁给了一位奥地利公民,并与他一起在奥地利生活
- 她申请了奥地利家庭成员居留许可
尽管该女子仍在德国登记居住且在此拥有住房,但这并未改变外国人管理局和法院的裁决。法官认为,仅凭一个登记地址不足以证明其生活重心仍位于德国。即使在德国有过零星的就医和办理行政事务的预约,也不足以证明这一点。
此外还需注意:一旦居留许可失效,即使当事人日后希望返回德国,该许可也不会自动恢复有效。
结论:这对持有定居许可的人意味着什么?
在国外居留期间,定居许可可能会因以下两种原因失效:
- 六个月期限:如果某人暂时离开德国——但时间超过六个月——其定居许可可能会失效。如果外国人管理局批准了更长的期限,则可能存在例外情况。
- 永久离境:如果某人将生活重心转移至国外——例如通过设立新的主要居所——其定居许可可能在离开德国时即告失效。
离境是暂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始终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关键因素包括在国外逗留的原因、逗留时长,以及与德国和另一国之间的个人和职业联系。
因此,持有德国定居许可且计划长期赴国外的人士,应在出境前确认此举将对该定居许可产生何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