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针对应征服役人员的最新规定即日起生效!
一项重要变更已于2026年8月5日起生效。该变更涉及在乌克兰需履行兵役义务的人员。此类人员不再自动享有临时保护资格。今后,他们只有在能够证明已履行军事义务或已被豁免兵役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欧盟的保护。
因此,新规定主要涉及23至60岁之间具有服兵役资格的乌克兰男性。对他们而言,即日起将适用以下规定:
- 首次在欧盟申请临时保护的人,必须证明自己已在乌克兰履行了兵役义务,或已被免除兵役义务。
- 不符合此项条件者,无权根据该欧盟决定获得临时保护。
-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原则上无法在欧盟获得保护。相反,他们可以申请国际保护——也就是申请庇护。
- 关键区别在于:提交庇护申请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庇护身份。在庇护程序中,将针对个人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获得难民保护、补充保护或(如适用)其他保护的条件。
作为证明应服兵役人员已合法离开乌克兰 的凭证,护照上由乌克兰边境当局盖出的出境章,或关于免除或履行军事义务的官方文件均可作为依据。欧盟决议中还明确提到了乌克兰Reserv+应用程序生成的电子凭证。
然而,对于已在欧盟某成员国获得临时保护的乌克兰难民而言,该决定不会带来任何变化。新规定仅适用于自2026年8月5日起入境欧盟并希望申请临时保护的、负有服兵役义务的人员。
结论:哪条规则从何时起生效?
对于来自乌克兰的难民而言,有 两个时间节点尤为 重要。自2026年8月5日起,乌克兰针对应征服役人员的新规定正式生效。受此影响且希望首次获得临时保护的人士,必须证明自己已履行军事义务或已获得豁免。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则无权获得临时保护。今后,受影响者必须提交庇护申请。
从2027年3月5日起,临时保护措施的正式延期将正式生效。届时,该保护地位将至少延续至202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