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辅助保护?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予授予?
在德国,那些不符合难民认定条件、但在原籍国仍面临严重伤害风险的人,可获得辅助保护。这种风险可能包括酷刑、死刑,或因武装冲突而面临的人身安全严重威胁。
如果某人被授予辅助保护,则可在德国获得基于人道主义理由的居留许可。相应的居留许可依据是《居留法》第25条第2款第2句。
但根据法律规定,某人可能被排除在辅助保护之外。这主要适用于存在充分理由表明其对公众构成威胁的情况。
迄今为止,关于何时构成对公众的威胁,一直存在诸多争议:当事人是否必须犯下 特别严重的犯罪?还是说,多起较轻的犯罪累积起来也足以构成威胁?
法院作出了什么裁决——理由是什么?
联邦行政法院——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最高法院之一——现已裁定:要 被排除在辅助保护之外,并不一定必须存在单一起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多项违法行为综合起来也可能构成充分理由。
关键在于所有行为综合起来的分量有多重。如果这些行为总体上足以让人认为该当事人对公众构成威胁,则可以拒绝给予辅助性保护。
在此具体案件中,法官们认可了行政法院的裁定。鉴于犯罪行为数量众多——原告曾因十余起案件被定罪——有理由认为该男子对公众构成威胁。因此,他无权获得辅助保护。
这一判决对其他寻求庇护者意味着什么?
该判决并不意味着任何轻微犯罪都会自动 导致丧失或被拒绝获得辅助保护。相反,法院强调,仍需对每个具体案件进行审查。
与此同时,法官们明确指出:不仅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导致被剥夺辅助保护资格,如果当事人因此被视为对公众构成威胁,那么多次较轻的定罪也可能足以构成剥夺辅助保护资格的理由。
因此,该判决表明:多次犯罪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辅助性保护。即使单项犯罪本身并不特别严重,这一原则依然适用。关键在于如何综合评估所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