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为什么提出这项法案?
根据联邦政府的数据,经常出现一些情况:父亲不承认亲子关系,不是出于家庭原因,而是为了获得居留权方面的优惠。
这涉及一些情况,比如一个拥有德国国籍或 定居许可的男性承认自己是一个外国孩子的父亲。或者相反的情况:一个居留身份不稳定的男性承认自己是一个德国孩子的父亲。
认可可以带来法律上的好处。比如,外国孩子可以更快地获得德国国籍。这反过来也可以确保父母一方的居留身份。此外,如果与孩子或父母一方的身份有关,还可以获得社会福利。
联邦政府希望通过新法案,防止人们仅为获得居留权方面的优惠而承认亲子关系。
同时,该法案明确指出:如果存在真正的家庭关系——例如丈夫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或实际照顾孩子——则承认亲子关系不会存在问题。该法案的目的不是要歧视真正的家庭,而是要防止滥用亲子关系承认制度。
何时无需征得同意?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例外情况。该法律不应阻碍真正的家庭关系。
在以下情况下,无需获得 当局的批准:
- 经证实(例如通过基因检测)承认者确系亲生父亲,
- 承认者已是同一位母亲的另一个孩子的父亲,
- 父母已结婚,且婚姻在德国登记备案。
- 或者父母双方在德国共同登记居住至少18个月,并共同生活。
重要提示:亲生父亲和实际承担子女抚养责任的父亲不应受到法律的不利对待。
外国人管理局如何审查可能的滥用情况?
该法案包含所谓的推定规则。这些规则旨在帮助外国人事务管理局更轻松地审查滥用认可的情况。
例如,在以下情况下可怀疑存在滥用行为:
- 父母无法沟通(他们不会说同一种语言,或者只能说很少的同一种语言)。
- 他们只是为了完成认可程序而相识的,
- 某人在短时间内多次承认对不同孩子拥有父亲身份,
- 承诺给予金钱或其他好处以换取认可
- 相关人员未出席会议或拒绝提供重要信息。
相反,在以下情况下,则认为不存在滥用行为:
- 父母至少在共同住所居住六个月以上,
- 承认者至少六个月以来定期支付抚养费,
- 或至少六个月以来与该儿童保持定期接触。
相关当事人必须参与诉讼程序并提交相应的证据。
如果信息有误会怎样?
新规定是:根据新法律,任何人为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的批准而故意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人,都将受到刑事处罚。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批准的行为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同意是通过欺骗、威胁或贿赂获得的,则已给予的同意可以撤销。
这可能会带来深远的影响:
- 父亲身份在法律上无效。
- 基于父亲身份或子女的德国国籍而获得的居留许可可予取消。
- 该儿童的德国国籍可能会再次丧失。
该法案对此规定了明确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外国人管理局可以撤销同意。原则上,只有在父亲身份登记在出生登记簿后五年内,才能撤销同意。
该期限届满后,法律效力应保持不变。即使最初存在违规情况,父亲身份仍保持有效。
如果孩子通过承认获得了德国国籍,则适用额外的保护规则:
- 如果孩子在被承认时已超过五岁,则仅允许在承认后的两年内撤销承认。
- 如果孩子在五年期限内满五岁,则只能在满五岁后的两年内撤销登记——且自登记之日起最多不超过五年。
此举旨在特别保护保留德国国籍的基本权利。
新法律适用于哪些人——哪些人不适用?
主要涉及母亲、孩子和承认父亲之间身份差异明显的情况。尤其是当承认身份会带来居留权方面的优势时。
不受影响的是
- 没有居留权差异的夫妇,
- 有相应证明的亲生父亲,
- 稳定的家庭结构,共同生活。
对于移民来说,这意味着:那些拥有真实家庭关系并能够证明这一点的人,不应受到法律的歧视。那些试图 通过父亲身份获得居留权的人,今后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接下来会怎样?
该法案将于下周(2月25日)在联邦议院进行首次审议。在后续的议会程序中,该法案仍可能进行修改。
该法案是否以及何时生效尚不确定。该法案很可能在议会获得多数支持。同样明确的是:联邦政府希望大幅加强现行法规,并让外国人事务部门更多地参与确认亲子关系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