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和学徒的居留许可——哪些人符合条件?
原则上:居留许可不会自动发放。即使已在德国居住很久的人,也必须满足特定条件。这同样适用于学生和实习生。
重要信息:
目前持教育目的(《居留法》第 16a 条) 或学习目的(《居留法》第 16b 条) 居留许可在德国居住的人,不能直接申请定居许可。原因:这些居留许可是有限期的,并且严格与教育或学习目的相关。
通常情况下,首先必须成功完成培训或学业。然后,需要转换为其他居留许可,例如合格就业(《居留法》第 18a 条或第 18b 条)。只有基于此类居留许可,才能考虑申请定居许可。
对于因家庭或人道主义原因而居住在德国的年轻人——例如被认可的难民、享有庇护权的人、享有辅助保护权的人——或根据家庭团聚条款(《居留法》第 32、34 或 36a 条)来到德国的年轻人,情况则不同。
如果这些人在学习或接受培训,则不会影响其获得定居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可根据 《居留法》第 35 条第 1款或《居留法》第 26 条第 4款考虑颁发定居许可。
学生和学徒的居留许可——有哪些选择?
对于学生和学徒来说,获得定居许可往往比其他人群更困难。原因在于:他们仍处于学习或培训阶段,通常没有固定或长期收入。
这意味着,在居留权方面,他们通常不被视为传统的就业人员。然而,正是这一点在决定是否授予定居许可时起着重要作用。
尽管如此,学生和学徒也可以申请居留许可。关键的是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里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 根据《居留法》第 9 条颁发的定居许可:
该规定普遍适用于大多数希望申请定居许可的德国外国人。条件相对严格,特别是在保障生活费和强制性养老金缴款方面。但学生和学徒可享受特殊规定。 - 根据《居留法》第 35 条第 1 款颁发的定居许可:
该规定是针对在德国出生和/或成长,且在未成年期间拥有长期合法居留许可的年轻人的一项特殊规定。在许多情况下,定居许可的申请条件较为宽松。 - 根据《居留法》第 26 条第 4 款颁发的定居许可:
对于持有 humanitarian residence permit(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学生和实习生(例如,被认可的难民、享有庇护权的人和 享有辅助保护权的人),可以考虑根据《居留法》第 26 条第 4 款颁发定居许可。 原则上,此处适用与《居留法》第 9 条相同的要求条件,但有一个例外。
在下一部分中,我们将说明三种途径中哪一种适合您,以及每种途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居留法》第 9 条颁发的居留许可——“传统途径”
根据《居留法》第 9 条颁发的定居许可可能是获得无限期居留许可最常用的途径。同时,它也是最难获得的。
这些要求基本上适用于所有申请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外国学生和实习生可能会享受一些优惠。
定居许可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居留法》第 9 条,要获得居留许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在德国合法居住至少五年
- 独立保障生计,无需领取公民津贴或社会福利等公共资金
- 至少60个月的法定或私人养老保险 缴费
- 充分的医疗保险保障
- 没有重大犯罪行为
- 无驱逐出境的理由
- 德国法律和社团秩序的基本知识(通常通过“在德国生活”测试来考核)
- 足够的德语水平,至少达到B1级别
- 充足的居住空间
- 身份证明(通常为有效护照)
对于许多申请人来说,有保障的生活费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养老保险证明,即60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也可能是一个问题。
对于外国学生和学徒来说,在定居许可方面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即《居留法》第 9 条第 3 款第 2 句规定的所谓学徒特权。
学徒特权——《居留法》第 9 条第 3 款第 2 句到底有什么好处?
对于正在接受学校或职业培训或大学学习并最终获得认可学位的人员,《居留法》第 9 条第 3 款第 2 句规定了一项特殊规定。该规定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定居许可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或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险证明。
重要提示:有保障的生活费仍然是获得定居许可的重要前提条件。对于学生或学徒,这里没有特殊规定。
对学生和学徒而言,学徒特权意味着:
- 免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无需缴纳60个月的养老保险费
- 生活保障方面没有减轻负担
因此,学生或学徒如欲根据《居留法》第9条申请定居许可,必须能够独立保障自己的生活,但无需缴纳60个月的养老保险。
持有 humanitarian residence permit(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学生和学徒,根据《居留法》第 26 条第 4 款申请定居许可时,无权享受学徒特权。他们必须证明自己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并缴纳 60 个月的养老保险。
根据《居留法》第 35 条第 1 款颁发的居留许可——年轻人的巨大机遇
《居留法》第 35 条第 1 款允许在德国出生和/或未成年入境并获得未成年人居留许可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获得定居许可。该条款旨在让年轻人尽早获得永久居留权。
正在攻读学位或接受培训的年轻人也可以根据《居留法》第 35 条第 1 款申请定居许可。与《居留法》第 9 条或第 26 条第 4 款规定的定居许可相比,此类许可的申请条件通常宽松得多。
§ 35 第 1 款第 1 句——未成年人的定居许可
该规定适用于未满 18 岁的人士,因此也可能与未成年学徒相关。根据《移民法》第 35 条第 1 款第 1 句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获得定居许可:
- 该人尚未成年,且
- 在16岁生日之前至少拥有五年合法居留许可。
该规定的优势在于:有保障的生活费并非获得定居许可的先决条件。此外, 也无需证明 养老金缴纳情况。这意味着,即使没有自己的收入或父母提供的经济支持,也不会影响定居许可的发放。
只有在存在严重的法定拒绝理由的情况下,特别是存在严重犯罪行为或存在驱逐出境的理由时,才可能拒绝颁发定居许可。
§ 35 第 1 款第 2 句——成年人的定居许可
根据《居留法》第35条第1款, 成年年轻人申请定居许可的条件略为严格。其背景是,立法者希望更仔细地审查该人在德国的融入程度。
根据《居留法》第 35 条第 1 款第 2 句的规定,如果该人符合以下条件,则有权获得居留许可:
- 已成年
- 作为未成年人入境
- 出于人道主义或家庭原因,至少拥有五年以上的居留许可,
- 具备足够的德语能力(至少达到B1水平,或者拥有德国学校毕业证书)
- 生活得到保障,或正在接受学校教育、职业培训或大学教育,并有望获得公认的学位证书
- 不存在严重拒绝理由,例如犯罪行为或重大驱逐理由。
重要提示:在此情况下,您也无需证明已缴纳60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如果您正在攻读学位或接受培训,则无需独立保障 生活费用。
如果存在拒绝理由,例如犯罪行为,则该权利将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外国人管理局将在酌情决定范围内就颁发定居许可作出决定。
比较:获得定居许可的条件
对于外国学生和学徒,以下条件适用于居留许可:
先决条件 | 定居许可 § 9 《居留法》 | 定居许可 § 35 第 1 款《居留法》(未成年人) | 居留许可 § 35 第 1 款《居留法》(成年人) | 定居许可 § 26 Abs. 4 AufenthG(人道主义 AT) |
|---|---|---|---|---|
生活有保障 | 是 | 没有 | 没有 | 是 |
60个月的养老金 | 没有 | 没有 | 没有 | 是 |
停留时间 | 至少5年的合法居留 | 年满16岁,至少合法居留5年 | 至少合法居留5年+作为未成年人入境 | 至少5年的合法居留 |
预测 | 是 | 个性化 | 个性化 | 是 |
语言 | B1或例外情况 | B1或例外情况 | B1或例外情况 | B1或例外情况 |
入籍测试 | 是或例外 | 没有 | 没有 | 是或例外 |
国民护照 | 是 | 是 | 是 | 是 |
哪些证明有助于获得居留许可?
为了证明符合《居留法》第 9 条或第 35 条第 1 款或第 26 条第 4 款规定的定居许可条件,以下文件可能会有所帮助:
- 培训合同
- 学习或学校证明
- 考试成绩和其他成绩证明
- 收购承诺或工作机会
- 学校和培训证书
- 足够德语能力的证明
如果满足所有法律要求且没有拒绝理由,根据《居留法》第 9 条、第 35 条第 1 款和第 26 条第 4 款,申请人享有获得定居许可的法定权利。
BAföG(联邦教育援助法)或教育补助金算作收入吗?
根据《居留法》第 9 条和《居留法》第 26 条第 4 款,获得居留许可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生活有保障。外国人事务局将审查您是否能够长期依靠自己的资金维持生活,即无需依赖公民津贴或社会救济等公共福利。
在这篇博客文章中,我们将解释您需要赚取多少收入才能获得定居许可。
对于许多学生和学徒来说,一个关键问题是:在审查生活费时,是否将BAföG(联邦教育援助法)或其他教育补助金计算在内?
原则上:BAföG(联邦教育援助法)和其他教育资助在居留权方面不会对定居许可产生不利影响。
这意味着:在学习或培训期间,原则上也可以通过BAföG(联邦教育援助法)、培训津贴或奖学金来证明生活费。
但在实践中,真正的问题往往不在于当前的财务状况,而在于毕业或培训结束后如何继续前进。
外国人管理局不仅会审查申请人当前的生活保障情况,还会审查其生活保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持久性。这被称为未来预测或预测决定。
外国人管理局对定居许可的未来预测
根据《居留法》第 9 条和《居留法》第 26 条第 4 款的规定,仅暂时保障生活费是不够的。外国人事务局将审查申请人是否能够长期依靠自己的资金维持生活。
BAföG、奖学金或培训津贴等临时性收入虽然能保障当前的生活,但通常在完成学业或培训后就会停止发放。因此,政府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所谓的积极未来预测——即对未来生活保障的评估。
检查内容包括:
- 申请人的年龄
- 迄今为止的就业经历,即是否曾工作过以及工作时间长短
- 毕业后的具体职位或工作合同
- 离完成学业或培训还有多远
- 融入德国劳动力市场,例如通过实习或兼职工作
法院多次明确指出,仅凭目前领取联邦教育援助金(BAföG)或可能获得学位,不能作为做出积极预测的依据。更关键的是,能否现实地预计到快速进入职业生涯。
这意味着:即使学生或学徒能够通过自己的收入和/或联邦教育援助(BAföG)来保障自己的生活,外国人事务局仍会根据《居留法》第 9 条和《居留法》第 26 条第 4 款的规定,始终审查其在完成学业或培训后是否仍能保障自己的生活。 如果未来预测结果不乐观,外国人管理局可能会拒绝颁发定居许可证。
实践中常见的问题
在实践中,有些典型情况总是会给学生和学徒的定居许可带来问题或疑问:
迷你工作:
迷你工作原则上可以帮助保障生活。但在许多情况下,仅靠迷你工作不足以证明可持续的经济保障。
提示:如果您有迷你工作或兼职工作,建议您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是预测养老金的重要依据,对日后入籍也有帮助。
定期劳动合同:
定期合同并不自动排除居留许可,但可能会对未来预测产生负面影响。关键的是,整体上是否具有稳定的收入前景。
30 岁以上学生和见习生:
在这些情况下,未来预测往往特别严峻,尤其是当不再有资格获得 BAföG 助学金且尚未获得具体工作机会时。
对定居许可有害和无害的福利:
例如,BAföG(联邦教育援助法)、奖学金或基于个人缴费的福利均属无害。相反,失业救济金 II(公民津贴)、社会救济金或类似福利则被视为有害。 领取这些福利的人通常无法根据《居留法》第 9 条或《居留法》第 26 条第 4 款获得定居许可。
这些问题尤其取决于具体情况。收入、合同条款或未来计划上的细微差异,都可能对外国人事务局的决定产生决定性影响。
结论——学生和学徒获得定居许可的机会有多大?
外国学生和实习生原则上可以申请定居许可。但在实践中,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请定居许可的 法律依据以及个人情况。
虽然根据 《居留法》第9条可以申请居留许可,但要求很高。特别是稳定的生活来源和长期的未来预测,这通常会带来很多问题。
但与其他居留许可不同,根据《居留法》第 9 条的规定,学生和学徒无需证明已缴纳60 个月的养老保险费。
在许多情况下,《居留法》第 35 条第 1 款提供了明显更好的机会。这项特殊规定适用于在德国出生和/或在这里长大的年轻人。其条件通常比较简单,因为通常既不需要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也不需要缴纳 60 个月的养老金。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保障生活水平都是核心问题。关键不仅在于当前的财务状况,更在于能否长期独立保障生活水平。
最终,个案决定一切。收入、教育程度、年龄或未来计划上的细微差异,都可能对外国人事务局的决定产生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