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法院再次澄清:即使入籍申请数量不断增加,迅速做出决定的权利依然存在,根据《行政法院法》(VwGO)第 75 条的规定,对不作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也同样存在。
该决定不仅涉及这一具体案件,而且对德国许多诉讼程序被搁置数月甚至数年的申请人来说也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
入籍申请 18 个月未获决定
在相关案件中,一名伊拉克公民于 2024 年 2 月提交了入籍申请,其中包括证明符合《德国国籍法》(StAG)第 10 条要求的所有文件。
所需文件包括
- 合法居留证
- 有效身份证明(本国护照、出生证明等)
- 忠诚宣言
- 生计证明(雇佣合同、工资证明)
- 语言和融入证书(语言测试、德国学校或培训资格证书和/或"德国生活 "测试)
- 登记证书和租赁证明
当局确认收到了申请,并邀请他在 2024 年 11 月--9 个月后--进行个人面谈。他在面谈时出示了所有文件原件。
2025 年夏天,也就是申请提交一年半之后,入籍决定仍未做出。当被问及此事时,当局解释说,入籍部门 "超负荷运转"。原因是自2024 年新入籍法生效以来,入籍申请数量急剧增加、人员短缺以及疾病案例。
随后,该男子向阿恩斯贝格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当局不作为。法院最初将该男子的入籍程序暂停至 2025 年 12 月,理由是当局的超负荷工作是造成延误的 "充分理由"。
原告就这一判决向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得成功。
判决:过度劳累不是不工作的合法理由
总督办公室采纳了原告的论点:从法律上讲,人员不足或行政工作普遍超负荷都不足以成为拖延数年的理由。
法官认为,原告提交了一份完整的申请,而行政部门自 2024 年 2 月起就有义务开始处理该申请。法院认为,由于没有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而且在个案中也不存在特别的困难,该申请早就应该得到裁决。
只有在绝对特殊的情况下,例如由于法律的修改而导致申请临时激增时,才可以免除短期延误。但是,如果像原告的情况一样,主管部门长期超负荷工作,那么根据 OVG 的规定,这就属于结构性问题。
该决定指出:"如果办案人员的工作量不是暂时而是长期超负荷工作,那么主管部委或当局负责人的任务就是确保有足够的替代人员或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
这意味着行政部门有义务自行解决内部问题,不得将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误转嫁给申请人。北威州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无可争议。
对不作为提起诉讼:三个月规则也适用于入籍
背景:根据《维多利亚州政府法案》第 75 条的规定,如果 在三个月内没有对申请做出任何 决定,则可以对不作为提起诉讼--除非有 "充分理由 "造成延迟。
州政府明确强调,这一期限也适用于入籍程序,不受限制。2024 年 6 月生效的《公民身份法现代化法》和目前的《第六次修订法》(2025 年 10 月起)均未包含允许更长期限的特别条款。
关于将期限延长至 6 个月或 12 个月的政治建议也被故意搁置。立法者保留了三个月的规定--尽管当局的沉重负担早已众所周知。
因此,OVG 强化了之前的法律状况:在三个月无活动后,可以提出申诉。
截止日期始于申请--而非亲自访问
还有一点很重要:受理期从收到申请开始,而不是从个人访问开始。
在原告的案件中,归化局辩称,《德国民法典》第 75 条规定的时限仅从申请人于 2024 年 11 月亲自出庭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 2024 年 2 月提交申请时开始计算。
然而,OVG 驳回了这一观点。在 2024 年 2 月 16 日收到申请时,申请已经有效提交。这意味着截止日期也从这一天开始。
入籍申请不受任何正式要求的限制,可以书面、口头或在当局备案的形式提出。亲自出庭并不是申请有效的法律要求。
因此,法院明确指出,当局不得通过提及稍后的面谈预约来推迟最后期限的开始。
何时允许延迟,何时不允许延迟
法院认为,只有在少数特殊情况下,才有 "充分理由 "延长处理时间,例如:
- 缺少申请人的重要文件
- 案件特别复杂,即需要澄清特殊的事实问题
- 其他部门的参与客观上需要大量时间(如警方检查护照)。
- 在确定事实方面存在特殊困难
但这还不够:
- 人员短缺
- 员工生病或休假
- 组织内部问题
- 管理结构持续超负荷
这对入籍德国意味着什么?
该决定对全国的入籍程序具有重大意义。自 2024 年公民法改革以来,入籍申请数量急剧上升。许多市政当局和城市都反映存在瓶颈,等待时间过长。
然而,OVG 明确指出,长期超负荷工作并不是不作为的合法理由。当局必须在组织上做出反应,例如通过增加人员、数字化或更好地确定案件的优先次序。
对于申请人来说,这意味着任何超过三个月仍未得到答复的人都可以对不采取行动采取法律行动。
结论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高等行政法院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的判决中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超负荷工作并不能保护当局免于履行及时决定入籍申请的义务。
具体而言,这对申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 任何人如果等待裁决的时间超过三个月,都可以提起不作为诉讼
- 当局超负荷工作不是造成数月延误的合法理由
- 入籍申请也必须快速处理--无论人员是否短缺
- 处理时间从提交申请开始,而不是从个人访问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