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什么是虚构证明?
虚构证明是由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文件。该文件证明,尽管居留许可已过期,但该外国人仍合法居留于德国。法律依据为《居留法》第 81 条。
前提是,在现有的居留许可到期之前,已提交了 延期或颁发其他居留许可 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将自动产生所谓的“虚构效力”。
这意味着:在外国人管理局对申请作出决定之前,现有的居留身份仍然有效。为了使相关人员能够证明其合法居留身份,《居留法》第 81 条第 5 款规定,应颁发相应的证明——即临时居留证。
在实践中,由于外国人管理局的处理时间往往较长,临时居留证显得尤为重要。临时居留证赋予的权利——例如工作或出国旅行——取决于临时居留证的类型和之前的居留许可。
对于入籍或 定居许可 而言,继续居留的推定(《居留法》第 81 条第 4 款)也特别有价值。它们证明在当局做出决定之前,居留仍然是合法的。因此,这些时间可以计入入籍或定居许可 所需的最低居留期限。
案例:尽管申请正在处理中,却未获得新证明
该案涉及一名黎巴嫩公民。他持有根据《居留法》第 25 条第 2 款颁发的居留许可,该许可于 2024 年 6 月到期。在许可到期之前,他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因此,法律上的推定效力自动生效。
该男子最初获得了一份临时居留证。然而,当该证件于2025年9月到期后,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并未签发新证件——尽管延期申请尚未得到批准。
当事人随后向柏林行政法院申请了临时法律保护。他希望获得一份新的虚构证明。
结论:为什么这个决定如此重要
柏林行政法院的裁决明确表明:出具虚构证明并非自愿服务,而是法律义务。
及时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有权获得虚构效力证明。对于当事人而言,这意味着在通常不确定的阶段获得了更大的法律保障。同时,该判决也向当局发出了明确信号,要求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如果有人遇到类似情况,尽管及时提交了申请却没拿到临时居留证,应该考虑采取法律措施——比如申请临时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