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欧盟国家共同建设遣返中心
根据联邦内政部长亚历山大·多布林特(基社盟)的说法,德国与奥地利、丹麦、荷兰和希腊共同参与了一个工作组。该合作的目标是制定在欧盟以外建立遣返中心(“遣返枢纽”)的方案。
据《每日新闻》和《每日镜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这五个国家计划在今年内制定一项计划,以落实遣返中心的建设,并与合适的第三国准备初步协议。其他欧盟成员国也可能随后加入该计划。
根据多布林茨的说法,欧盟委员会已参与该进程。但实施工作以及与第三国达成协议的政治责任应由参与国承担。
多布林特不愿透露哪些非欧盟国家可能成为此类中心的选址地。选择潜在的合作伙伴国是当前规划阶段的一部分。
基础:欧洲庇护制度改革(GEAS)
多布林特将欧洲共同庇护体系(GEAS)的改革作为该计划的(法律)依据。该改革将于 2026 年夏季正式生效,其内容包括加快庇护程序、加强对欧盟外部边境的控制以及坚决执行 遣返措施。
此外,安全来源国的名单也将扩大。来自这些国家的寻求庇护者原则上无权在欧盟获得庇护。他们的申请将被更快地驳回为无理申请。
此外,还有一种新方法,就是把寻求庇护者遣送到他们没有个人联系的第三国——比如他们之前住过、经过过、有亲属关系或以前定居过的地方。
五个参与国认为,新的GEAS条例也为“创新模式”提供了空间,例如在欧盟以外建立遣返中心。但到目前为止,欧盟范围内还没有建立具体的遣返中心基础。
联邦内政部长多布林特强调,一个有效的庇护制度也需要有效的遣返制度作为支撑。那些在欧盟无法获得庇护权的人,必须做好离开欧洲的准备。
荷兰已经与乌干达达成首项具体协议。荷兰政府与乌干达达成协议,将在该国建立一个遣返中心。该中心将负责将该地区的人遣返回原籍国。
人权组织的批评
人权组织和难民援助机构对遣返中心计划提出了明确批评。他们警告说,欧洲对寻求庇护者的责任可能会越来越多地转移给第三国。
同时,他们认为,在欧洲联盟以外地区,不明确的拘留和收容条件以及有限的法律保护存在风险。
特别成问题的是,这些国家可能不遵守欧洲的保护和程序标准,而且与欧盟成员国相比,相关人员更难行使自己的权利。
其他欧盟国家会加入这些遣返中心吗?
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其他欧盟成员国加入该工作组。许多国家迄今仍坚持自愿遣返计划。卢森堡内政部长莱昂·格洛登表示,一年多以来,卢森堡一直有针对性地支持自愿遣返和在原籍国重新融入社会。同时,他明确表示,如果当事人拒绝合作,也可能采取强制措施。
德国也有关于自愿返回的数据:据德国联邦政府称,自叙利亚政权更迭以来,约有4000 名叙利亚公民自愿返回祖国。根据联邦移民和难民局 (BAMF) 的数据,到 2025 年底,还有近6000 名叙利亚人申请了返回祖国的经济援助。
欧盟内政和移民事务专员马格努斯·布伦纳认为,2025 年是欧洲移民事务方面“好年头”。欧盟的遣返率在年初时约为 19%,到 2025 年已上升至 27% 左右。
结论:接下来会怎样?
在实际建立遣返中心之前,欧盟层面还需要采取多项政治和法律措施。只有当欧盟议会和欧盟成员国达成一致后,才能通过一项条例。该条例将为在第三国建立遣返中心奠定法律基础。
在欧盟层面,此类决策通常需要很长时间。从政治声明、议会磋商到最终决策,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即使欧盟层面做出了决定,也并不意味着该决定会自动得到执行。只有得到相关第三国的同意,才能在欧盟以外建立遣返中心。为此需要签订额外的协议。目前尚不清楚哪些国家愿意这样做,以及是否会有国家愿意这样做。
对相关人士而言,这意味着:这些计划目前不会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正在进行的庇护程序、现有的居留许可和国家庇护决定均保持不变。
未来,遣返中心对欧洲庇护和居留权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欧盟层面的进一步政策决定以及与第三国可能达成的协议。相关人士应密切关注后续发展,因为可能的变化可能会对遣返程序产生长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