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护照:联盟的要求是什么?
一些欧盟政界人士认为美国的举措为德国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基社盟内政专家斯特凡·梅耶本周初对《图片报》表示,美国的计划“方向正确”。他认为,在严重危机或军事冲突中,拥有双重国籍的人可能会出现忠诚度问题。
因此,梅耶认为,任何人都不应同时拥有德国国籍和其他国家的国籍,这是“可取的”。特别是在危机情况下,必须明确一个人对哪个国家负有责任。“因此,我只能重申:我们需要对国籍法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梅耶说道。
负责国籍法问题的议员康奈尔·巴本德尔德(Cornell Babendererde,基民盟)也支持这个想法。公民身份不只是身份证而已——它代表着对一个国家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忠诚度。在国际冲突日益加剧的时代,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分类:美国的计划能在德国实施吗?
尽管联盟党政治家们援引美国模式,但这样的法律在德国几乎无法实施。原因在于《基本法》对德国国籍给予了特殊保护。自动丧失护照——正如美国草案所规定的那样——在德国将违反宪法。
只有在少数严格限定的例外情况下,才能撤销德国国籍,例如:
- 在欺诈性入籍的情况下
- 参与恐怖主义战斗行动,
- 自愿加入外国军队(未经德国国防部许可)
此外,个人可以自愿放弃德国护照。但只有当此举不会使其成为无国籍人士时,才能这样做。
重要提示:上周,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一项新法律,规定在入籍过程中欺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今后将被禁止在十年内获得德国护照。
因此很明显:即使政治讨论仍在继续,但美国式的措施在德国几乎无法实施。
结论:双重国籍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目前,德国没有计划取消双重国籍政策。一些基民盟/基社盟政客的讨论对现行法律没有影响。
此外:如果联盟党提出相应的立法倡议,就会直接与联盟伙伴社民党作对。社民党过去多次明确表示支持保留双重国籍。
即使美国法律被采纳,在德国也不可能实施。德国《基本法》对德国国籍给予了特殊保护,只有在极少数例外情况下才能撤销国籍。美国草案中规定的自动丧失国籍的规定违反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