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管理局的批准:新法律有什么规定?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在确认父亲身份对居留权产生影响时,将采用新的审查程序。在某些情况下,父亲身份只有在事先获得主管外国人事务部门的批准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当孩子的父母之间存在所谓的“居留权差异”时,就需要获得这样的同意。例如,当一方父母(通常是父亲)拥有德国国籍或有效的居留许可,而另一方父母(通常是母亲)在德国没有独立的居留权时,就属于这种情况。
外国人管理局应审查承认父亲身份是否可能被滥用以获得居留权。如果外国人管理局不予批准,则父亲身份不被视为已承认。因此,母亲和孩子均无法获得基于父亲身份的居留许可或社会福利。
联邦政府希望通过这项规定来防止所谓的“虚假父亲”现象。这指的是拥有德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男性承认自己为孩子的父亲,但实际上他们既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也不愿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或建立亲子关系。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仅凭承认亲子关系 就获得母亲或孩子的居留权,尽管根据居留权规定,他们实际上并不具备这种权利。
外国人管理局会检查什么?
在新程序中,外国人管理局将审查是否存在滥用情况。该机构主要关注父亲是否在孩子的生活中发挥实际作用,或者父亲身份是否只是为了获得孩子或母亲的居留权而承认的。
例如,可以审查是否存在真正的家庭关系,父亲是否承担了对孩子的责任,或者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从当局的角度来看可能表明存在虐待行为。
亲生父亲和现有家庭关系的例外情况
但是:并非所有认可都需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的批准。特别是那些从一开始就排除滥用可能性的情况除外。
例如,当通过基因检测等明确证明该男子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时,就属于这种情况。即使父亲与孩子之间存在社会关系,或者父亲确实承担了对孩子的责任,这对外国人管理局来说也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外国人管理局应进行审查,但通常会迅速批准。
此外,如果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则无需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的批准:
- 孩子出生后,父母结了婚,婚姻在德国登记处登记备案。
- 已经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在德国出生登记簿上登记的父亲是同一个人。
- 父母至少在共同的主要住所共同生活了 18 个月,并已据此进行了申报和确认。
根据联邦政府的说明,新规定旨在确保真实且实际存在的家庭关系不会受到不必要的阻碍。
审查程序应迅速进行
根据联邦内政部和联邦司法部的规定,外国人管理局计划进行的滥用审查应迅速进行。没有滥用的承认亲子关系的行为不应受到不必要的拖延。
改革的背景是联邦政府认为,现行法律不足以有效防止滥用认可制度的行为。
根据该法案,每年可能有数万起诉讼受到新法规的影响。专家们认为,过去因不当承认而产生了高额费用,例如抚养费预付款和其他社会福利。
来自政界的批评
该法案本周已在联邦内阁(即联邦政府)获得通过。下一步,该法案将在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进行审议和表决。只有在此之后,新法规才会正式生效。
反对派对这项改革提出了批评。绿党的代表们警告说,许多国际家庭将受到普遍怀疑。他们指出,近年来实际虐待案件的数量相对较少。据他们称,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全国审查了约1700起可疑案件,其中只有一小部分被认定为虐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