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加速庇护程序?
在加速庇护程序中,主管当局审查庇护申请的速度比常规程序更快。根据欧盟的新规定,审查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完成。相比之下,常规庇护程序可能长达六个月。
这些加速程序将在欧盟外部边境或边境附近的接待中心进行——也就是说,在寻求庇护者进入欧盟之前。快速程序主要针对来自原籍国庇护批准率仅为20%或更低的寻求庇护者。
欧盟认为,在这些情况下,符合难民身份认定或辅助保护条件的申请相对较少。因此,今后此类申请将不再通过常规庇护程序,而是通过加速程序进行审查。此外,来自这些原籍国的庇护申请往往会被以“显然缺乏依据”为由驳回。
但重要的是:即使在加速审理程序中,每份庇护申请也必须单独审查。不得一概驳回来自相关原籍国的人员的申请。他们在庇护程序中仍享有应有权利,并可对驳回决定提起上诉。
来自这些国家的寻求庇护者应做好面临加速审理程序的准备
欧盟现已公布了一份名单,列出了2025年庇护批准率不超过20%的原籍国。今后,该名单将作为决定寻求庇护者是否必须接受加速程序的依据。
保护率不超过20%的主要来源国包括:
- 伊拉克(18.4%)
- 刚果民主共和国(15.9%)
- 尼日利亚(14.3%)
- 巴基斯坦(13.3%)
- 墨西哥(12.7%)
- 哈萨克斯坦(12.4%)
- 斯里兰卡(12.3%)
- 印度尼西亚(11.7%)
- 土耳其(11.7%)
- 黎巴嫩(11.6%)
- 约旦(10.4%)
- 泰国(10.6%)
- 阿尔及利亚(8.7%)
- 乌兹别克斯坦(8.8%)
- 南非(8.1%)
- 塞内加尔(7.8%)
- 安哥拉(7.4%)
- 格鲁吉亚(6.1%)
- 科索沃(6.0%)
- 加纳(5.8%)
- 突尼斯(4.9%)
- 柬埔寨(4.9%)
- 摩洛哥(4.5%)
- 印度(2.2%)
- 委内瑞拉(2.2%)
- 越南(2.3%)
- 塞尔维亚(1.9%)
- 北马其顿(0.6%)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0.8%)
- 摩尔多瓦共和国(0.8%)
这对来自这些国家的寻求庇护者意味着什么?
自2026年6月12日起,来自这些原籍国的寻求庇护者可被纳入加速庇护程序。大多数情况下,这一程序在他们进入欧盟之前就已经启动。
如果主管机关经审查后认定申请人无权获得庇护,则可因申请显然缺乏依据而予以驳回。届时,可拒绝其入境,或要求该寻求庇护者离开欧盟。
虽然当事人仍可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但在加速程序中,相关时限比常规庇护程序更短,规则也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