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为何假定存在欺骗
据德新社报道,执法局随后启动了撤销入籍的程序。原因在于每个入籍申请人必须签署的忠诚声明。作为申请的一部分,该男子以书面形式确认他尊重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
然而,公開支持一個被列為恐怖主義的組織,則與這項聲明背道而馳。因此,該執法機關應假定此人在入籍過程中作出了虛假或誤導的聲明。因此,他未能满足入籍要求的核心部分。
必须承诺忠于宪法
自 2024 年 6 月起,德国开始实行额外的入籍要求。除了我们熟知的要求(如至少五年合法居留时间、语言能力达到 B1 水平或获得批准入籍的居留许可)外,还需要承诺忠于宪法。
申请人必须书面确认他们
- 承认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
- 尊重以色列的生存权、
- 反对任何形式的反犹太主义,并
- 支持保护犹太人的生活。
任何人在入籍后故意作出虚假声明或公开违反声明,都有可能被取消公民身份。在柏林的案例中,这正是该执法机构的假设。
政界的反应
柏林执政市长凯-韦格纳(Kai Wegner)(基民盟)赞扬了州政府的做法。他在 X 平台上写道,对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承诺"不是一种形式",而是每次入籍的先决条件。在这里,任何被发现有欺骗行为的人都必须承担后果。
联邦内政部长亚历山大-多布林特(CSU)也对这一行动表示欢迎。他说,恐怖组织的支持者不可能认同德国的价值观。在类似情况下,尤其是在双重国籍者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一致的行动。
何时可以撤销归化?
此案提出了何时可以取消已经进行的归化的问题。原则上,德国对取消归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根据《基本法》(GG)第 16(1)条,不得任意取消德国公民身份。
但是,如果入籍是非法取得的,法律允许撤销入籍。其依据是§ 35 StAG。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入籍
- 欺诈性虚假陈述、
- 威胁或贿赂,或
- 故意提供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
是入籍的决定性因素。
获得公民身份后十年内可以撤销。撤销具有追溯效力--当事人因此被视为从未入籍。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35 条,即使可能出现无国籍状态也不妨碍撤销。然而,对入籍儿童有特殊的保护规定。
丧失德国公民身份的其他原因
除了救赎,还有其他罕见的星座:
弃权(《德国民法典》第 26 条)
任何拥有其他国籍的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放弃德国国籍。只有在不因此而成为无国籍人的情况下,才可以放弃德国国籍。对许多人来说,例如,如果他们希望入籍的另一个国家不允许双重国籍,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外国武装部队服役(§ 28 StAG)
丧失国籍的另一个原因与安全有关。双重国籍者如果自愿加入另一原籍国的武装部队,就会丧失德国公民身份,而这是在未经德国当局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
参与恐怖组织的敌对行动(《刑法》第 28 条)
还有一条规则适用于国外恐怖组织参与敌对行动的情况。任何成年双重国籍者,如果明显参与了此类敌对行动,也会自动丧失德国公民身份。
结论
柏林案例表明,在入籍过程中遵守宪法的规定并不仅仅是象征性的,而是由当局积极执行的。公民权是一项受到严格保护的权利,但其前提是申请人认同并尊重民主宪政国家的基本价值观。
任何人如果在入籍过程中发表虚假言论,或在获得德国护照后不久公开表达明显违背这些基本价值观的立场,其入籍申请将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