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的一般要求
为了满足家庭团聚的所有要求,在德国的人和在国外的人都必须满足某些条件:
德国人 | 国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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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家庭团聚的有效居留证
| A1 级语言技能(如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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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和家人的医疗保险(最迟在您申请居留许可时)。
| 护照/护照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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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声明(如有必要和大使馆要求)
| 家庭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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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书(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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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证明(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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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居住面积的证明(如有需要) | |
德国公民身份证明(如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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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永久居留证家庭团聚:要求
持有定居许可的家庭团聚要求 定居许可比其他居留证更容易满足。 原因在于这种居留证是无限制的因此,您在德国的长期发展前景十分明朗。此外,如果您持有定居许可,那么您在德国至少已经居住了 3-5 年,比临时居留许可的居住时间更长。
如果您持有定居许可并希望携带家庭成员来德国,那么非常重要的一点是 家庭关系能够证明。 根据 AufenthG 第 29 条第 2 款的规定,如果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您团聚,则不再需要提供住宿和生活资料的证明。
难民家庭团聚:要求
难民还可以申请家庭团聚。难民家庭团聚的 难民家庭团聚的要求是这样的
- 家庭关系证明:结婚证(如果配偶 配偶迁入出生证明
- 与父母团聚的困难证明 与父母团聚的困难证明(例如:父母需要照顾,但在本国无法照顾;另一个例子是:父母在德国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 在作出肯定庇护决定后的 3 个月内,应 及时通知及时通知负责的移民局。
- 监护权证明(用于儿童团聚)
具有 根据《德国难民法》§ 25 Para.则不再需要生活证明和住宿证明。

在德国家庭团聚:团聚的要求
您的海外家庭成员在德国家庭团聚的要求主要取决于您本人持有哪种居留许可.如果您持有难民身份居留许可、定居许可或技术工人居留许可,则家庭关系证明即可。
如果您有权获得辅助保护,德国每月最多批准 1000 例家庭团聚。如果您属于这 1000 个案例中的一员,则适用以下规定 简化条件您的生活无需保障,无需提供住宿证明,配偶团聚无需 A1 语言水平。如果您不在这 1,000 个案例之列,您的家人本月不能与您团聚。
如果您不在每月 1000 个成功与辅助保护受益人家庭团聚的案例之列,这并不意味着您永远无法再次提交申请!您可以在另一个时间提交申请,也许您就会成为有可能与家人团聚的 1000 份申请中的一员!
与德国公民家庭团聚
与德国公民团聚的规定如下 § 28 AufenthG规定。与德国公民家庭团聚的要求如下:
- 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
- 如果是德国未成年人的父母,则必须全家(父母和子女)到场。
- 与您团聚的配偶的语言证书(以下情况除外 例外情况例外情况,例如在本国没有可用的课程以及一年的努力未果)
- 配偶双方结婚时的成年年龄
- 护照证明
- 监护权证明(如果未成年子女单独旅行)
原则上 德国公民的家庭团聚比外国人更容易比外国人更容易。除了家庭关系证明、护照和语言能力(配偶)外,无需其他证明。
结论:家庭团聚要求一览
家庭团聚的条件 取决于居住在德国的人的居住证.难民和定居许可证持有者无需提供某些证明,而其他群体则必须满足更严格的要求。按时提交申请尤为重要,因为拖延会增加团聚的难度。准确理解法律要求有助于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
常见问题 - 有关家庭团聚要求的常见问题
基本情况是 语言能力达到 A1 级的语言能力。但以难民身份、技术工人身份或以定居许可和欧盟永久居留身份申请家庭团聚的情况除外。
不可以。 并非每张居留证都允许您申请家庭团聚。请务必仔细检查您的居留许可是否允许家庭团聚。
如果分居或离婚,《德国民法典》第 31 条起决定作用。如果 婚姻在德国持续了 3 年将为您颁发外国人居留证。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暴力),如果在德国的婚姻持续时间不足 3 年,也可以获得居留许可。如果您的配偶去世,您不需要结婚满 3 年即可获得自己的居留证。
家庭团聚申请由德国驻您本国的 德国驻贵国大使馆和德国外国人管理局德国的外国人管理局。德国驻您原籍国的大使馆将最终决定是否签发家庭团聚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