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拒绝前往叙利亚进行实况调查
最近几周,基民盟/基社盟的主要政治家们越来越关注返回、驱逐和前往叙利亚的问题。内政部长多布林特(Dobrindt)一再强调,前往自己逃离的国家与保护身份不符。在他看来,任何人前往曾遭受迫害的国家,都是在发出信号,表明那里不再有任何危险,因此没有理由在德国受到保护。
在最近接受《明镜周刊》采访时,多布林特也明确反对所谓的实况调查之旅。这是指难民希望了解其祖国现状的旅行--例如,了解有朝一日是否有可能返回祖国。
根据多布林特的说法,这些信息也可以通过家人或网络获得。无论如何,任何旅行者都必须预料到他们将失去 失去在德国的保护身份。.
德国总理弗里德里希-梅尔茨(基民盟)也支持这一路线。他一再强调,一旦内战局势好转,内战难民应立即返回祖国。受到政治或宗教迫害的人应继续得到保护。 然而,对于许多叙利亚难民来说 ,欧盟正在质疑他们的长期居留前景--尤其是如果他们前往叙利亚的话。
但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哪些人可以回国旅行--什么情况下会有失去保护身份的风险?
§ AufenthG 第 47b 节和回家旅行的通知义务
亚历山大-多布林特的言论是基于 2024 年 10 月才生效的一项新法律。该条款(AufenthG 第 47b 条)规定,有权获得保护的人每次回国都必须提前通知移民局。
该条规定:"有权获得庇护的人和已获得国际保护的外国人,或根据第 60 条第(5)款或第(7)款规定禁止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有义务在开始旅行之前将前往原籍国的行程和旅行原因通知主管外国人事务当局"。
任何未向本国报告旅行情况的人都有可能被撤销保护身份,最坏的情况甚至会被驱逐出境。
谁必须报告回国旅行?
具有国际或庇护保护身份的人受到报告义务的影响。这尤其包括
- 根据AufenthG 第 25 条第 1 款有权获得庇护的人
- 根据《联邦难民法》第 25(2)条被承认的难民或受到辅助保护的人
- 根据 AufenthG 第 25(3)条被国家禁止递解出境的人
- 基于保护地位的定居许可证持有者(《联邦法律》第 26 (3) 和 (4) 条)
如果您属于上述群体之一,则必须在每次回国旅行前通知外国人管理机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旅行日期、期限和原因。
重要提示:外国人管理局不能禁止您旅行。但是,它有义务将相关信息转交给联邦移民和难民局 (BAMF)。回国后,联邦移民和难民局将检查保护身份是否继续存在或是否将启动撤销程序。
持有其他居留许可证(如工作、学习、家庭团聚或AufenthG 第 24 节规定的临时保护)的人 一般不必报告回家的行程。
何时允许以保护身份旅行?
法律原则上不禁止以保护身份回国旅行,但规定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只有在具有特别道德意义的特殊情况下,即所谓的 "道德上令人信服的理由",才允许回国。这些理由主要包括
- 父母、子女或配偶的临终关怀或葬礼
- 近亲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 在紧急情况下照顾重病亲属
在这种情况下,当局通常要求提供医疗证明、死亡证明或其他官方证明。
然而,由于以下原因
- 婚礼(包括您自己的婚礼)和家庭庆祝活动
- 无生命危险的疾病
- 想家或有亲戚来访
- 继承事宜或澄清财产问题
我们故意设置了很高的障碍:对于有权获得保护的人来说,回国旅行仍应是绝对的例外。
任何未报告行程的人都有可能被处以最高 1000 欧元的罚款。然而,居留法规定的后果更为严重:联邦移民局可以启动撤销程序,检查保护身份是否仍然合理。在最坏的情况下,居留证可能会被吊销,或者--如果是基于居留证的定居许可--永久产权也可能会出现问题。
结论:这对前往叙利亚意味着什么?
目前的政治辩论是基于一种明确的法律状况:有权获得保护的人几乎不可能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实况调查旅行或对其祖国进行私人访问。只有在狭义的紧急情况下才允许以保护身份回国旅行,而且必须遵守严格的通知要求--以及随后对保护理由是否仍然适用的审查。最糟糕的情况是,居留证可能会被吊销。
对于来自叙利亚的难民来说,这意味着具体的问题:
- 法律对持保护身份回国旅行有严格规定--在政治上是不可取的
- 只有在绝对紧急的特殊情况下,才应考虑回家旅行。
- 每一次计划中的旅行都必须事先向外国人管理机构报告,无一例外。
- BAMF 随后的审查总是意料之中的。
- 在当前的政治局势下,可以认为当局正在对局势进行特别严格的审查。
- 强烈建议在旅行前咨询个人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