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enthG § 4 规定了什么?
§ 《居留法》(AufenthG)第 4 条对所有希望进入德国并在德国居住的人都至关重要。该条规定,外国人一般需要获得居留许可才能在德国合法生活和工作。因此,这一款构成了国外移民和技术工人的法律地位的基础。
在下文中,我们将解释居留证的确切含义,以及根据《居留法》第 4 条可颁发的不同类型的居留证,以满足《居留法》对德国居留证的要求。
外国人居留证的重要性
居留证是给予外国人在德国生活权利的官方文件。除非有特殊的例外情况,如欧盟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否则没有居留证一般是不允许居住的。居留证不仅对居留本身做出规定,通常还对居留证持有者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有权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做出规定。
根据《联邦居留证法》第 4 条规定的不同居留证类型
根据个人情况,可以申请多种形式的居留许可:
- 签证:通常用于短期停留,例如为特定目的进行访问或旅行。
- 居留证:临时居留证,用于各种目的,如学习、工作或家庭团聚。
- 欧盟蓝卡:适用于希望在德国工作的高素质技术工人。
- 定居许可:为长期居住在德国并符合特定条件的人颁发的永久居留许可。
- 欧盟永久居留证:适用于希望在德国长期居留并享有欧盟特殊法律权利的外国人。
发放居留证的要求
在德国获得居留许可需要满足某些条件。这些条件确保您在德国的居留是合法的。在本节中,我们将介绍获得居留许可必须满足的一般和特殊要求。
入境和居留的一般要求
在签发居留许可之前,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无论您想申请哪个居留头衔,这些要求都适用:
- 有保障的生活:您必须证明您有能力解决自己的生活和住宿问题,而无需依赖国家资助。
- 医疗保险:必须购买有效的医疗保险。
- 有效护照:申请居留许可需要有效护照。
- 对递解出境没有兴趣:必须没有理由证明驱逐是正当的,如严重的刑事犯罪。
这些一般要求是进一步申请的基础。
取决于居留许可(签证、蓝卡等)的具体要求
原则上,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4 条第 1 款第 1 句,以下内容适用:
法律条文:"除非欧盟法律或法定命令另有规定,或根据1963年9月12日《欧洲经济共同体与土耳其结盟协定》(《联邦法律公报》1964年第二期第509页)(《欧洲经济共同体与土耳其结盟协定》)享有居住权,否则,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方可进入联邦境内居住"。
根据《 联邦居留证法》第 4 条,居留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第 6 条第 1 款第 1 和第 3 项所指的签证、
2. 居留许可证(第 7 节)、
3. 欧盟蓝卡(§ 18g)、
信息和通信技术卡(第 19 节)、
5 移动 ICT 卡(§ 19b)、
6. 定居许可(第 9 节)或
7. 永久居留许可证 - 欧盟(§ 9a)。
根据您申请的居留许可类型,还有一些额外的具体要求:
- 签证:有三种签证:
- 访问签证(短期逗留)。
- 本国签证(要求有特定目的,如学习或就业)。
- 用于商务旅行的商务签证。
- 居留许可:您还需要提供居留目的证明,如就业合同或入学许可。
- 欧盟蓝卡: 您必须拥有大学学位,并有具体的工作机会和一定的最低收入。
- 定居许可: 要求之一是您已在德国居住数年,并能证明您有足够的语言能力。
- 欧盟永久居留证这通常要求您已在欧盟居住五年并有稳定收入。
欧共体-土耳其联系协定》规定的豁免
特别规定适用于《欧洲经济共同体与土耳其结盟协定》所涵盖的土耳其国民。这些人享有特殊居留权,可免除上述某些要求。
要求可能因情况和居住目的而异,因此建议您了解具体居住头衔的确切要求。
不过,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4 (2) 条的规定,这些人也有一定的义务:
法律文本: "根据《欧共体/土耳其结盟协定》有权获得居留权的外国人,如果没有定居许可或欧盟永久居留许可,则有义务通过持有居留许可来证明居留权的存在。居留证根据申请发放。
申请居留许可的步骤
在德国申请居留许可看似复杂,但只要掌握正确的知识和有条理的方法,申请过程还是可以应付的。在本节中,我们将根据您是申请签证还是居留许可,为您介绍最重要的步骤。
入境前申请签证
如果您计划进入德国生活或工作,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签证,您必须在入境前申请签证。签证申请是居留许可程序的第一步。
申请签证最重要的步骤是
- 填写表格:从德国驻本国大使馆网站下载申请表。
- 准备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有效护照、逗留目的证明(如工作合同、学习地点)、医疗保险证明和经济能力证明。
- 预约:在您本国的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预约递交申请的时间。
- 明确签证类型:仔细考虑您需要的是短期逗留(90 天以内)签证还是长期逗留的国家签证。
进入德国需要签证。抵达德国后,您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申请居留许可和延期
抵达德国后或已在德国境内,您必须向相关移民局申请居留许可。
以下是您应该遵循的步骤:
- 填写申请表:您可以从外国人登记处或网上获取表格。
- 提交重要文件:
- 护照
- 逗留目的证明(如工作合同或大学录取通知书)
- 医疗保险证明
- 租赁协议
- 在移民局预约:请及时预约,因为办理时间可能不同。
- 延期:如果您的居留许可有时间限制,请在到期前及时申请延期。延期条件取决于您的居留目的。
权力和法律责任
在德国,移民局负责发放和更新居留证,移民局设在每个城市或直辖市。
此外,在这一过程中,您还应该注意一些重要的机构:
- 外国人登记办公室:负责居留证的申请、延期和居留法的一般信息。
- 德国大使馆/领事馆:在前往德国之前,您可以在这里递交签证申请。
- 联邦移民和难民局(BAMF):该机构负责特殊案件,如庇护申请或欧盟规定的某些居留许可。
持有居留证的权利和义务
在德国获得居留许可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这主要涉及进入劳动力市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以及延长居留许可的可能性。在本节中,我们将向您解释您应该牢记的最重要的方面。
根据《联邦就业法》第 4a 条获得有酬就业的机会
在您获得居留许可后,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获得有报酬的工作。§ 《居留法》第 4a 条规定了是否允许外国人在德国工作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允许外国人在德国工作。
原则上,以下情况适用:
- 授权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有明确规定,居留许可允许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 限制:对于某些居留许可(如学生签证),可能会限制有偿就业,例如每周最多工作时数(学生为每年 140 天或 280 个半天)。
- 例外情况:某些居留许可,如欧盟蓝卡或定居许可,允许不受限制地进入劳动力市场。
工作许可的具体范围将在您的居留许可上注明,并可能根据您的逗留目的而有所不同。
行使有酬就业的条件
行使有酬就业受某些条件的限制,为避免法律问题,您应了解这些条件。
以下是最重要的几点:
- 联邦就业局的检查: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作为技术工人就业时,可能需要联邦就业局的授权。该机构将检查是否有其他来自德国或欧盟的雇员优先获得该职位。
- 学习期间的就业:如果您持有学习居留许可,则每周只能工作有限的小时数。如果您超过了这一限制,可能会导致您的头衔延期问题。
- 自营职业:如果您想在德国自营职业,您需要获得特别许可,这也必须在您的居留许可上注明。
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和延期
居留许可通常有时间限制,必须及时延期。有效期取决于相关头衔和您的逗留目的。
以下是有关扩展的一些要点:
- 尽早申请:至少在当前居留许可到期前三个月提交延期申请,以避免法律问题或延误。
- 复审:对延期申请的审核条件与初次申请相同,包括您的财务状况、逗留目的和保险状况。
- 永久居留:居住一段时间后,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永久定居许可或欧盟永久居留许可。
居留许可和定居许可的比较
如果您希望进入德国或在德国长期居住,您可以获得各种类型的居留许可。通常考虑的主要有两种:临时居留许可和永久定居许可。
此外,还有欧盟永久居留证(Permanent Residence Permit - EU),可在欧盟境内享有长期居留权。在本节中,我们将解释这些许可证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各自提供的优势。
AufenthG 第 7 条规定的临时居留许可
根据《德国居留证法》第 7 条的规定,居留证通常有时间限制,并为特定的居留目的签发。它适用于因学习、工作或家庭团聚等临时原因来到德国的人。
临时居留证最重要的特点是
- 时限:居留证的有效期有限,必须在到期前延期。
- 特定目的:许可证与特定的居留目的相关,如工作、学习或培训。
- 有酬就业:是否允许有酬就业以及允许的程度取决于居住的目的。这一点在标题中逐一注明。
居留证适用于只想在德国逗留一段时间或长期前景尚不明确的人。
AufenthG 第 9 条规定的永久定居许可
与临时居留许可相比,AufenthG 第 9 条规定的定居许可不受限制,具有永久性。它适用于已在德国居住数年并符合某些融入要求的外国人。
定居许可最重要的优势
- 永久居留:有了永久居留证,您就有权在德国永久居住。
- 无限制有偿就业:您可以不受限制地工作,无论是作为雇员还是自营职业者。
- 无需延期:与居留许可相比,无需定期延期。
要获得定居许可,您一般必须在德国居住至少五年,并提供足够的德语语言技能和稳定收入的证明。
永久居留证--欧盟,根据 AufenthG § 9a
欧盟永久居留证是一种特殊的永久居留证,不仅可以在德国定居,还可以在其他欧盟国家定居。
最重要的功能包括
- 欧盟境内行动自由:有了这个头衔,您几乎可以在所有欧盟国家逗留和工作,而无需申请新的签证。
- 长期保障:欧盟永久居留许可为任何希望在欧盟境内保持灵活性的人提供了长期前景。
- 与定居许可的要求类似:您也必须在德国居住至少五年,有稳定的收入和足够的德语知识。
欧盟永久居留证对那些经常在欧盟内部流动或希望在多个国家工作的人特别有吸引力。
关于第 4 节的结论
正如您所看到的,AufenthG 第 4 条--居留许可要求--的主题非常复杂。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总结了最重要的几点,并对 AufenthG 第 4 条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第 4 节 AufenthG 最重要的要点
- 需要居留许可:外国人在德国居留需要有效的居留许可。
- 居留证类型:签证、居留许可、欧盟蓝卡、定居许可、欧盟永久居留许可。
- 有偿就业:只有获得相应的居留许可才能从事有偿就业。
- 特殊规定:欧盟公民和某些群体(如欧共体/土耳其协议下的土耳其国民)除外。
- 法律依据:AufenthG 第 4 条是德国入境和居留管理的依据。
第 4 节的结论和未来 AufenthG
居留法》第 4 条作为德国居留法的核心基础,其重要性在未来仍将存在。随着法律的不断修订,特别是在技术劳工移民方面,该条款将继续在确保移民法律框架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常见问题:关于 AufenthG § 4 的最重要问题
§ 《居留法》第 4 条规定,外国人须持有居留证方可进入德国并在德国居留。
最重要的类型有签证、居留许可、欧盟蓝卡、定居许可和欧盟永久居留许可。
在移民局申请居留许可。如果需要,您必须首先申请入境签证。
最重要的要求是:生活有保障、有医疗保险、有有效护照、不希望被驱逐出境。
居留许可有时间限制,而定居许可则没有时间限制,并提供更多的权利,例如不受限制的有偿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