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庭团聚?
家庭团聚到德国是指您作为外国人将您的家庭成员带到德国的合法可能性。家庭团聚的另一个词是家庭团聚,意思相同。以下家庭成员可以与您团聚:
- 配偶或生活伴侣
- 儿童
- 家长(特殊情况下)
在德国家庭团聚的要求
您和您在国外的亲属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您家庭成员的家庭团聚才能成功。德国家庭团聚的要求因个案而异。让我们来看看个别情况!
对德国人员的要求
为了使您的家庭团聚申请成功,您作为德国亲属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批准家庭团聚的有效居留证
- 如果是德国公民,请提供公民身份证明。
- 足够居住面积的证明(如有需要)
- 您和家庭成员的生活证明(如需要)
- 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充足的医疗保险
- 出生证明
- 结婚证书(配偶)
希望加入您行列的家庭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A1 语言能力 与您团聚的家庭成员的语言能力(如需要)
- 护照或护照替代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 家庭关系证明,如公民身份登记簿或户口簿摘录
家庭团聚可使用这些居留证
在德国,家庭团聚是否有效的决定性因素是您作为德国人所携带的相应居留许可。这将决定家庭团聚是否...
- 根本不可能、
- 可
- 根本不可能。
根据《联邦居留证法》(AufenthG)第 29 (2)条的规定,家庭团聚可通过简化的证明要求直接获得:
- 根据《联邦难民法》第 23(4)条重新安置难民
- 根据 AufenthG 第 25 条第 1 款有权获得庇护的人
- 第 25 条第 2 款第 1 备选规定的难民身份
- AufenthG 第 26 条第 3 款规定的定居许可
- AufenthG 第 26 条第 4 款规定的定居许可
- 根据 AufenthG 第 9a 条,欧盟永久居留权
- AufenthG 第 9 条规定的定居许可
- 欧盟蓝卡
- § 《居留法》第 28 条
如果持有下列居留许可之一,家庭团聚就比较困难,即只有在有限的范围内(法律依据 36a AufenthG)或在特殊情况下(人道主义原因)才有可能:
- § AufenthG 第 22 条(需要证明人道主义原因和在德国的政治利益)
- § AufenthG 第 23 条第(1)和(2)款(需要证明人道主义原因和在德国的政治利益)
- § AufenthG 第 25(3)条或 AufenthG 第 25(4a)条第 1 句(需要证明人道主义原因和在德国的政治利益)
- § AufenthG 第 25a(1)条和 AufenthG 第 25b(1)条(需要证明人道主义原因和在德国的政治利益)
- 辅助保护(自 2018 年起,法律规定每月家庭团聚人数不得超过 1000 人)
有了这些居留证,就不可能实现家庭团聚(法律依据 AufenthG 第 29 条第 3 款):
- § 《居住法》第 104 条
- § 第 104a 条第 1 款第 1 句 AufenthG
- § AufenthG 第 25 (4) 节
- § AufenthG 第 25 节 (4b) 和 (5) 款
- § AufenthG 第 25a (2) 节
- § AufenthG 第 25b (4) 节
这就是所需的生活空间
联邦内政部 2009 年颁布的《居住法》一般行政条例适用于居住面积的规定。规定6 岁以下儿童的居住面积为10 平方米,6 岁及以上儿童的居住面积为 12 平方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您无需证明您有足够的居住面积。
如果您作为居住在德国的人拥有以下居留头衔,则无需提供家庭团聚住宿证明:
- § AufenthG 第 23 (4) 节
- § AufenthG 第 25(1)或(2)条
- AufenthG 第 26 条第 4 款规定的定居许可
- 欧盟蓝卡
- 信息和通信技术卡
- 移动 ICT 卡
- § 第 18a、18b、18c(3)条 AufenthG
- § AufenthG 第 19c(1)节
- § AufenthG 第 19c(2)节
- § AufenthG 第 19c(4)条第 1 句
- § 《居住法》第 21 条
这是您需要赚取的金额
行政法规也是保障生活的标准。您的收入必须足以在没有国家援助的情况下养活自己。根据第 29 (2)条的规定,如果您拥有以下户籍之一,则无需证明您有能力养活自己:
- § AufenthG 第 23 (4) 节
- § AufenthG 第 25(1)或(2)条
- AufenthG 第 26 条第 4 款规定的定居许可
- § 《居留法》第 28 条
- § 《居住法》第 36 条
- § 《居留法》第 36a 条(辅助保护的受益人)。
- 欧盟蓝卡(现有医疗保险证明除外)。
对配偶的要求
关于配偶团聚的AufenthG 第 30 条规定了您的妻子或丈夫返回德国的家庭团聚要求。
要求如下
- 作为居住在德国的伴侣,您拥有居留许可,可以与配偶团聚。
- 您和您的配偶均已年满 18 周岁。
- 您的配偶德语水平达到 A1(基础)。
在某些情况下,无需提供语言能力证明。如果您能证明因健康原因无法参加语言课程,您的配偶可以免试。在德国,同性民事伴侣关系也可以实现家庭团聚。
后续子女的要求
AufenthG 第 32 (2) 条规定了对与您同行儿童的要求。要求如下
- 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
- 16 岁以下儿童无需满足任何语言要求。
- 从 16 岁起,如果子女与您同住,且与您的入境时间有 6 个月的时间关系,则您随后的子女无需满足任何语言要求。
- 如果没有时间上的联系,孩子与您生活在一起,或者孩子单独与您团聚,则必须提供 C1 语言证书和孩子简单融入社会的证明。
对父母和岳父母的要求
例如,如果您想把母亲接到德国,§ 36 AufenthG 是法律规定。可以有以下选择
- 您作为德国人持有技术工人居留证与家人团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德国居留证法》第 36 (3)条,您的父母和岳父母可以与家人团聚。
- 与未成年子女团聚:根据《德国国籍法》第 29 条第 2 款,父母可与其未成年子女在德国团聚。
- 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团聚:如果您能证明您的父母有特殊困难(如严重的健康问题),则可根据 AufenthG 第 36 (2) 条实现团聚。
困难情况的一个例子是,您的父母之一需要您的照顾,而这种照顾在您的祖国是不可能的。另一个例子可能是您需要照顾,而您的父母是唯一有资格获得照顾的人。
如何申请家庭团聚
赴德家庭团聚的申请是 在与家人团聚者 本国的德国大使馆进行的。在您的家人持 D 类签证前往德国后,将为您的家人提交居留许可申请。您必须注意以下步骤:
第 1 步:整理所有文件。在我们的清单中,您可以找到对您的申请非常重要的所有文件。
第 2 步:向德国大使馆提出申请:联系德国大使馆并申请 D 类签证,从而申请家庭团聚签证。
第 3 步:批准家庭团聚:批准 D 类签证,从而批准家庭团聚。
第 4 步:安排入境并与移民局预约:在您的亲属入境后,与移民局预约时间提交申请。
步骤 5:文件检查:再次检查所有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 6 步:申请居留许可:在约定日期向移民局提交居留许可申请。
第 7 步:居留许可获得批准:您的居留许可申请成功
在德国申请家庭团聚的费用如下
根据《居留条例》(AufenthV)第 45 条的规定,在德国各地的费用为 100 欧元。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不需要保障自己的生活并领取公民津贴,则可以免交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有就业中心的相关通知,则无需支付任何家庭团聚费用。
土耳其人例外:如果您是土耳其公民,并希望申请从土耳其到德国的家庭团聚,则需支付不同的费用。24 岁以上的费用为 37 欧元,24 岁以下的费用为 22.80 欧元。
在德国申请家庭团聚需要多长时间
D 类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 90 天。在此期间,您必须向移民局提交申请,移民局必须在此期间处理您的申请。
作为德国公民,您可以节省申请 D 类签证的费用,家庭团聚也更加容易。因此,您值得申请德国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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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有关德国家庭团聚的常见问题
谁有权与家人团聚?
如果德国境内的外国人及其家庭成员满足某些要求,则有权实现家庭团聚。必须遵守《联邦移民法》第 29 (2)条、《联邦移民法》第 29 (3)条、《联邦移民法》第 30 条、《联邦移民法》第 32 条、《联邦移民法》第 28 条、《联邦移民法》第 36a 条或第 36 条的规定。此外,居住在德国的人员必须持有申请所需的居留许可。
在德国,谁来决定家庭团聚?
德国驻本国使馆最初通过签发 D 类签证来决定赴德家庭团聚事宜。即使德国的外国人管理局已经介入,大使馆仍可拒发签证。一旦家庭成员入境并申请居留许可,外国人管理机构将决定是否给予居留权。
家庭团聚签证的有效期有多长?
家庭团聚签证又称 D 类签证,有效期通常为 3 个月(90 天)。不过,签证也可以延期。如果居留许可尚未签发,而签证又已过期,则可签发虚假证明。不过,通常情况下,签证会按时签发。
家庭团聚与家人团聚有什么区别?
区别只在于词。这两个词的含义完全相同。在法律语言中,家庭团聚一词的使用频率更高。
父母有可能与家人团聚吗?
是的,根据 AufenthG 第 36 条,您可以为父母申请家庭团聚。决定性因素是您拥有申请所需的居留许可。前提条件是您是居住在德国的技术工人,或者您是外国人的未成年或成年子女,且父母均不居住在德国,或者您的父母与您团聚有困难(生病)。